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和民政部、財政部《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及《陜西省喜秦傳統戲劇文化研究會章程》的規定,為保證行業研究會履行職責具有穩定的經費來源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陜西省喜秦傳統戲劇文化研究會(以下簡稱本研究會)所有會員。
第三條 本研究會會員向研究會繳納會費的基本原則是按時、足額繳納會費。
第四條 本研究會會議繳納會費的標準為一年度:
1、會長單位:50000元/年
2、副會長單位:30000元/年
3、理事單位:20000元/年
4、會員單位:10000元/年
第五條 經費用途
1、資料、報刊編制印刷費用
2、行業調研、咨詢費用
3、(常務)理事會會議費用
4、培訓、考察、講學費用
5、表彰先進和成果獎勵費用
6、網站建設及運營費、出版信息費用
7、財政上繳費用
8、工作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
第六條 會費標準根據研究會職能的落實、業務量的調整、物價指數的變化等因素,按程序進行適當調整。
第七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時間為每年的3月末以前。
第八條 本研究會會費使用原則是:嚴格按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執行。并應合理核定,預算控制,審計監督。
第九條 會員繳納會費由本研究會秘書處收取,開具“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”。
第十條 本研究會對未按照規定交納會費的會員,可采取以下措施:
(一)限期繳納會費
(二)予以通報
(三)限制其行使《陜西省喜秦傳統戲劇文化研究會章程》第十條的部分權利。
(四)一年不繳納會費的,視同自動退會。
第十一條 本研究會會費實行預算管理,每年會費開支預算由理事長提出,經常務理事會審批。
第十二條 會費的收支情況,應按時向理事會報告。年度支出應由理事會審議通過。
第十三條 本研究會秘書處負責會費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監督,應在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預算的前提下,厲行節約,加強費用使用管理、監督和控制。
第十四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屬陜西省喜秦傳統戲劇文化研究會。
第十五條 本“辦法”經2018年10月16日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。